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办法
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突出与彰显人才培养特色,进一步推进我院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实践、技术技能拓展、各类知识拓展等活动,不断提高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满足各类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给予在某些方面有突出特长和兴趣的学生提供更为便利的学习环境和更为宽松的发展空间。学院自2015年开始,在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增加了素质拓展学分。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第一条素质拓展学分的涵义及内容
素质拓展学分是指我院三年制普通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课堂外的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实践、技术技能拓展、各类知识拓展等活动,取得一定成绩,经学校评定获得的学分,最低学分为2学分,最多不超过3学分。
第二条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范围
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范围和评定标准参见附件《素质拓展学分评定标准表》。
第三条素质拓展学分的申请、认定程序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安排在每年的5月进行认定。各系要成立“素质拓展学分评审认定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二级学院院长或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不少于3人。
1.申报: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附证明材料交所在院部。
2.认定:对照《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工作组组长组织认定和学分录入。
3.复核:教务处组织对各院部认定后的汇总材料进行复核。
4.成绩确认:经复核认可的学生获得的素质拓展学分,计入公共选修课“素质拓展类”课程学分。
第四条素质拓展项目管理
除证书类获取学分外,其他素质拓展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申报,按照项目化进行管理。每学期第2周前,各院部门按照教务处要求统一填写素质拓展项目申报表,安排项目指导教师进行项目指导,报教务处审批,项目结束后,经考核向院部提交学生成绩单,作为学分认定依据。每届学生素质拓展项目学时数累计不超过班级数乘以32。
第五条其他
1.对弄虚作假者,取消相应素质拓展学分,并报学生处给予等同考试作弊的纪律处分。
2.对于本办法未涉及到的项目在进行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时,需经教务处与相关教学院部共同协商后确定。
3.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计分标准
附件2.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表
附件3.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拓展项目报审表
附件4.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拓展项目实施进程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