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教务处学籍科办事指南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24-04-18    浏览:

一、在校学生开具学籍证明

在校学生持本人手机到所在校区学院文印室自主打印机打印本人学籍证明。

二、转专业

学生按学院官网教务处公示的《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2024修订)》文件执行。

三、退学

学生向在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申请,由辅导员在学院教务学工系统发起网签,经所在二级学院领导、教务处领导、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

四、休学

学生向在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申请,由辅导员在学院教务学工系统发起网签,经所在二级学院领导、教务处领导审批后生效

五、复学

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申请,由二级学院安排相应年级和班级及相应的成绩认定后报教务处进行学籍和成绩处理。

六、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和学籍、复学

保留入学资格和学籍:应用当年9月报到的普通专科三年制、五年制高职专科段录取新生在当年9月应征入伍属于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可家属代办)持人民武装部加盖鲜章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和学生身份证或户口到教务处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在校生(可家属代办)持人民武装部加盖鲜章的《入伍通知书》到所在二级学院填写《在校学生参军入伍学籍处理申请表(2023版)》,后报教务处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退伍复学:退伍后两年内,学生持退伍证、身份证到二级学院填写复学申请表,由由二级学院安排相应年级和班级及相应的成绩认定后报教务处进行学籍和成绩处理。

七、在校生变更基本信息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领取《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1、改名字,需提供新旧身份证、有曾用名的户口本;2、改民族,需提供新旧身份证、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3、改身份证号,需提供新旧身份证和公安局《公民身份证号变更证明》。

由二级学院初审后报教务处办理。

八、打印成绩单

毕业生档案中的成绩单由教务处学籍科统一打印。在校学生就业、应聘等所需成绩单,学生持本人手机到所在校区学院文印室自主打印机打印本人成绩单。

九、颁发毕业证书(结业证)

辅导员(或班主任)到教务处统一领取。领取结业证书的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后向教务处提出换证申请,教务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

十、学历证明或《学历证明书》的办理

(一)2003年及以后毕业的中职

持身份证到青年路教务处办理开具学历证明。

(二)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专科(本院发证)

持身份证和小2寸蓝底照片电子版到青年路教务处办理《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后到经开区学院办公室盖章。

(三)其他学历证明

2003年以前毕业的中职和2001年以前毕业的专科(本院发证)学生,持身份证到经开区学院档案室查询档案后持学院档案室查询结果到青年路教务处开具学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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