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务处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实习学生网络课程学分认定的通知

审核:教务处 时间:2023-12-25    浏览:

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优质课程资源的共享与应用,丰富我校课程体系,学校遴选了部分网络课程供学生修读。现将2023秋季学期网络课学分认定要求通知如下:

处于实习阶段的学生(具体指2019级五年制高职各专业和2021级普通专科各专业)于2023年秋季学期在教务处学分管理系统中选课后,在智慧树平台(知到App)修读的网络课程(见附件,也可见2023秋选课通知),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络课程的所有学习任务并通过相关考核后,可申请认定公共选修学分。三门合格课程可认定校内公共选修1学分,科学文化类和艺术类各1分,最多2分。教务系统已认定有两门网络课程成绩的,不再认定。

为方便同学,学校优化了认定方式。学分认定申请通过教务系统以选课的形式提交,同学选则该门课程即视为提交认定申请。选课方式与平时选公共选修课的方式相同。选课时间为:20231225日(8:00)——20231228日(23:00),逾期不再处理。

★★★重要提示:

1.  同学应根据个人学习的情况诚信提交选课申请(选课),选课后并不意味学分认定成功。选课结束后,教务处根据智慧树平台导出的成绩复核认定条件,满足条件的给予认定,不满足条件的将被退课,不予认定学分。

2.  要认定为校内学分的课程,必须是前期先通过校内系统选课,由教务处统一导入智慧树平台学习的,也就是校内学分课。教务处导出复核的成绩是校内学分课的课程成绩。如果学生是以社会性学习者自行参加【公开课】的形式参加学习的不予认定。如下图中的《国家安全教育》是不予认定的。

3.  同一门网络课程不可重复认定公共选课和素质拓展学分。 

附件:2023秋可认定学分的网络课程列表;

教务处

20231225


Copyright © 2014 YVC. All rights reserved.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四川省雅安经济开发区学道街659号 邮编:625100 电话:0835—2222560 传真:0835-2223773备案序号:蜀ICP备05017911号


 雅公网安备511801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