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建设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4-12-18    浏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关于组织2007年国家级教学团队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36号)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打造师德高尚、业务精湛、规模适度、结构优化、充满活力的教学团队,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团队是指以教学名师、优秀教授为带头人,以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及教辅人员为主体,以系、教研室和实训基地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的,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年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的教学业务组织。

第三条 教学团队作为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的重要组织,其目的在于开发教学资源,推进教育创新,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同时发扬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学队伍。

第四条 学院计划构建“三级”教学团队,即院级、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

第二章 建设内容

第五条 教学基本建设

积极承担教学工作,教学团队成员必须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密切关注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考试模式,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有效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成员学生评教满意率均在85分以上。

第六条 课程建设

积极推进课程体系建设与课程改革。要重点围绕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进行课程开发与建设,针对核心能力培养选择和组织项目。每个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周期结束时,要完成所有专业核心课程的开发与建设工作,并形成讲义。组织申报各级精品课程、规划教材,创建专业教学资源库等。课程教学团队在建设周期结束时,所负责的课程要达到并通过院级精品课程的评审验收。

第七条 师资队伍建设

建立合理的教学梯队,特别要重视对团队内青年教师的传、帮、带,提高团队整体教学水平,积极培育各级教学名师。

第八条 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切实加强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积极探讨实习实训教学的新模式,不断提高实习实训教学的质量。实践教学团队在建设周期结束时,应完成所负责的实训基地的建设任务。

第九条 教育教学研究

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将教学改革与教育教学研究紧密结合,并及时把相应成果运用到教学活动中,有效提高教学质量。及时总结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组织申报各级教学研究项目。

第十条 项目建设

教学团队应以项目建设为载体,积极申报精品课程、教学名师、特色专业、示范性实训基地、规划教材、教改项目及教学成果奖等。建设周期结束时,应有一些标志性的建设成果。

第三章 申报与立项

第十一条 团队及组成。以专业为依托,以教研室、课程组、实验室、实训基地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和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教学团队应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职称、年龄、学缘和知识结构合理。专业及实践环节教学团队人员一般不超过8人(含校外兼职教师),课程组教学团队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兼职教师)。鼓励创建跨系部的教学团队。

第十二条 教学团队带头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教学团队带头人应具备副教授(含)以上职称,课程及实践教学团队负责人应具备讲师或其它系列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

2.从事高职教学工作3年以上,教学效果良好,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

3.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4.熟悉所在团队各个教学环节,特别是专业课程的教育改革趋势,能指导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5.教学团队的带头人不得兼任其它教学团队负责人及成员。

第十三条 教学团队成员结构要求:以单一课程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2名;以专业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高级职称不少于2名,主要成员应为中级以上职称;以实践教学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主要成员应为中级以上职称,有不少于40%的校外兼职教师。

第十四条 团队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梯队建设等方面应有一定的基础和明确的思路与规划。

第十五条 教学团队每年评选一次。

第十六条 教学团队评审按照团队申请、系部推荐、教务处组织评审、院长办公会议批准立项的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 拟申报的院级级教学团队,要认真填写《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团队申报表》(见附件1),并于每年的10月10日前报系(部)审批推荐。系、部组织本系部的评审与推荐工作,原则上每年度各系部只能向学院推荐一个教学团队,并于每年的10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书一式四份(含电子稿)报学院教务处。

第十八条 教务处于每年11月底之前组织院内外专家,根据学院总体发展规划与申报情况评选拟定候选名单,报院长办公会批准立项。

第四章 建设过程管理

第十九条 教学团队建设实行带头人负责制,未完成建设任务,不得更换带头人。团队成员如发生调离本校或退休不能履行团队建设任务之情况,可据实际情况向学院教务处申请作适当微调,调整幅度不得超过20%。

第二十条 课程教学团队和实践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凡被批准立项的教学团队要认真填写《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附件2),报系部和教务处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各系、部和教务处要加强对教学团队建设的过程管理。每学期结束时,各系、部按照《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的要求,对本系、部的教学团队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验收,验收结果报教务处备案;每年6月底前,教务处组织人员对院级教学团队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作为拨付下一批建设经费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教学团队应自觉接受学校专家组的中期评估检查,对未能按既定计划建设的团队提出整改意见或取消经费支持。学校只考核团队的整体教学质量,不针对成员个人进行考核,团队成员需要使用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时,统一以团队评价结果为准。

第二十三条 教学团队负责人要加强对团队建设的管理,制定好团队建设的规划,定期召开研讨会,及时总结建设成果,每学期提交一份教学团队建设总结报告。

第二十四条 学院对批准立项的教学团队提供建设经费资助。课程教学团队资助经费为1万元,实践教学团队资助经费为2万元,专业教学团队资助经费为3万元。立项后首期拨付40%,中期检查合格后再拨付30%,剩余经费待验收合格后一并拨付。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主要用于教师培训、教学研究、论文发表、外出考察、购买图书资料、劳务费等,由团队带头人负责制订使用计划,报教务处备案。团队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建设经费支出由团队负责人统一支配,系部备案,教务处批准。

第二十五条 建设期满后,教学团队需填写《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团队验收申请表》(附件3),提交《教学团队总结报告》和建设成果的佐证材料,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者全额拨付建设经费,其中被评为优秀者,学院将授予优秀教学团队的称号。验收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时间不超过1年),不再追加建设经费,再次验收不合格者项目终止,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当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第二十六条 学院将推荐院级优秀教学团队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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