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所在教学系领取并填写《在校生退学申请表》(新生进校前三个月内,未取得学籍,使用《新生退学申请表》),系领导签署意见→教务处部门领导处签署意见→学院分管领导处签署意见→教务处学籍科处理学籍问题→教务处教材科清退教材→图书馆清退图书→学生处清退宿舍财物→后勤处清退财物→计划财务处清退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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