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科领取并填写《休学申请表》,二级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因病休学者须附医院证明)→教务处领导签署意见→教务处学籍科办理休学。
Copyright © 2014 YVC. All rights reserved.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四川省雅安经济开发区学道街659号 邮编:625100 电话:0835—2222560 传真:0835-2223773备案序号:蜀ICP备05017911号
雅公网安备511801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