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适应学院教学建设和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的监控,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所有承担我院各专业的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的任课教师。
1.领导评教——院领导、系部领导、学院督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对任课教师教学的评价;
2.同行评教——相同或相近专业教师对任课教师教学的评价;
1.学院教学督导室负责全院网上评教的安排、组织和管理工作,教务处负责对网上评教系统进行管理、维护和更新,评教结束后对网上评教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形成汇报材料。
2.各系负责本系部网上评教的组织、宣传动员和过程监控工作。
3.各班辅导员负责组织、宣传和动员本班学生按时进行网上评教。
原则上每学期都要对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师进行网上评教,其中领导评教和同行评教从第5周至第19周,学生评教从17周至20周。
学院各级领导、教师和学生都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教,否则,本院教职工将影响评先选优和年度考核,学生将无法选择下学期的选修课。如果学生没有按时完成评教,相应辅导员的年度工作考核将受到影响,不能参加优秀辅导员的评比。
1.网上评教结果将是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供学院考评教师教学质量使用。网上评教结果按照领导评教40%、同行评级30%、学生评教30%的比例进行折算。
2.网上评教结果由教务处上报学院领导及学院教学督导室,经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讨论、学院领导同意后由学院教学督导室向各系部通报情况。
3.对网上评教排名最后10名的教师,由学院教学督导室安排开展诊断性听课,进一步核实情况,找出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对教学中确实存在问题的任课教师,除了当面交换意见外,还应通知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并付诸行动。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教师,可以暂时停课,安排其听课或进修,直至达到教学的基本要求。
本办法自院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学院教学督导室或教务处负责解释。